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彰化縣辦事處
有關營造業法第26條所指(施工製造圖),係依定作人及其設計、監造人所提供之工程(圖)樣及說明書所製作,為免建築監造設計不當之疏責,轉嫁施工廠商承擔,爰有釐清其權責之必要,以為廠商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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